天津师范大学自考法律(大专)专业515考试科目

来源:自考本科网 发布时间:2023-03-13 00:00:00 更新时间:2023-03-14 17:02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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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代码:515

法律专业(专)

主考院校:天津师范大学

开考方式:面向社会

序号

课程代码

课程名称

学分

课程类别

考试方式

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(学分)

1

1178

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

2

必考

笔试

“哲学”(4)或“政治经济学(公共)”(4)可顶替“1178”和“1345”两门课中的任意一门

2

1345
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
4

必考

笔试

3

1126

大学语文

4

必考

笔试

大学语文(6)

4

0106

国际法

6

必考

笔试

 

5

0179

经济法概论

6

必考

笔试

经济法(6)

6

0209

民法学

7

必考

笔试

民法(6)

7

0211

民事诉讼法学

5

必考

笔试

民事诉讼法(4)

8

0320

宪法学

4

必考

笔试

宪法(4)或宪法学(一)(4)

9

0333

刑法学

7

必考

笔试

刑法(7)

10

0335

刑事诉讼法学

4

必考

笔试

刑事诉讼法(4)

11

0338

行政法学

5

必考

笔试

行政法(4)

12

0407

中国法制史

5

必考

笔试

 

13

0557

法理学

7

必考

笔试

法学基础理论(7)或法理学(一)(7)

注:自2015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和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”两门课程。凡通过原三门政治课程中两门及两门以上的,可顶替两门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;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“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”或“邓小平理论概论”或“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”课程,可顶替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”课程;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“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”课程,可顶替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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